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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政府网站发展政策要求解析

2017-04-10 

摘  要:近几年国家先后印发了若干与政府网站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对政府网站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文是在开展第十五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基础上,对政府网站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分析解读,总结提炼政府网站建设与发展的最新政策要求:一是政府网站功能平台化建设要求,二是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常态化要求,三是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化要求,四是政府网站发展智慧化要求。

关键词: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制定与推进,如何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促进政务服务创新供给和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公众交流互动的第一平台,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国家先后印发了若干与政府网站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对政府网站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 促进政府治理,政府网站功能趋向平台化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大数据监管、智慧城市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逐步形成了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布局,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对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政府网站在这一系列文件中都或多或少发挥着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平台作用。

(一)政府网站成为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的重要平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对于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明确提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善于运用政府网站加强政策及解读传递的深度与广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公布文件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深化政策信息传播效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到,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需要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应及时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定期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市县政府门户网站转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二)政府网站成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该意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为原则,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为抓手,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提出了4大类、16小类工作任务。针对这些任务,意见制定了63项推进措施,从而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立科学的行动指南。

政府门户网站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入口。该意见明确了政府网站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政府门户网站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入口,已经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同时,该意见指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国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传统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政民互动三大基础功能定位基础之上,还应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入口应用场景,包括统一身份认证,服务事项集中展示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入口定位。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设计方面指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微博微信、客户端)实现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各省(区、市)、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与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及客户端的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对接。

政府网站成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也明确提出,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城市政府机关要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积极利用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溯源、可核查。

政府网站是公民统一身份认证享受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在关键保障技术部分指出,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用户体系,提供自然人和法人的网上注册功能。同时提供页面和接口两种对外的用户注册服务,实现互联网用户的统一注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提出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结合实名制,探索运用生物特征及网络身份识别等技术,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利用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实体大厅等渠道统一认证公民身份,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公民享受政务服务便捷性的重要渠道。

(三)政务网站成为推动多方协同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平台

政府网站成为促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的重要依托。《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明确了政府门户网站在整合网上政务服务资源方面的作用和定位,提出加强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统筹协调,有利于解决政府治理中条块分割的难题,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和联动对接。

政府网站成为政府部门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有力工具。为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提出,“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为司法和行政机关、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用记录查询服务。”同时文件还要求,“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连接,并将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和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四)政府网站成为听民声、汇民智、晓民情、聚民心的重要桥梁和主要阵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中明确提出,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指出,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也明确提出,“做好社会热点回应。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加强互动交流。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开办互动栏目的,要配备相应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政府机关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发挥好政府网站在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引导舆论方面的正引导作用,总的来说,中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官方网站,地方的各级政府官方网站和官方主办的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是具备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和权威。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要主动宣传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取得的正能量成就,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建设让人民群众能够绝对信任的网络阵地。同时,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也要及时、准确地应对网络负面舆情,从而实现对网络负面舆情的疏导、引导。

面对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我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合理需求,积极采用新思想新技术,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公信力、互动性和服务水平。

二、 强化日常运维,网站普查工作日益常态化

(一)2016年普查抽查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对全国各级政府网站开展了常态化抽查检查工作,共检查政府网站17800余个,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6年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6〕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号)、《2016年第三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系列政府网站抽查通报。在常态化监管工作的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测监管,切实提高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改善了全国政府网站运行和管理的面貌。

1、工作成效

抽查合格率显著上升。第一季度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12个,合格率为81.5%。第二季度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12个,合格率为85.0%;第三季度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11个,合格率为87.2%;第四季度复核发现不合格网站15个,合格率达到91.0%。

抽查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抽查网站数量不断增加,从第一季度的607个上升到第三季度的867个,再到第四季度组织各地区和71个国务院部门抽查网站7535个,占全国政府网站运行总数的16%。二是抽查对象范围不断扩展,从第一季度的基本以基层网站为主逐步扩展到第四季度的全面覆盖各级政府网站。

抽查要求不断提升。第一季度主要着眼于政府网站的“四不”问题,第二季度要求规范网站关停整改工作、重视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第三季度要求转载国务院重要信息、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第四季度要求曝光问题网站名单、提高集约化水平。

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从第一、二季度以国办抽查为主,到第三季度各地区、各部门抽查上报与国办抽查、复核相结合,再到第四季度各地区、各部门抽查上报与国办复核相结合,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促使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网站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

2、主要发现问题

少数地方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省份抽查不合格率较高,且未按时提交本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报告。少数省份上报的“合格网站”中有部分网站存在突出问题。少数地方的一些基层政府门户网站没有转载国务院重要信息。个别省份政府门户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的比例较低。个别单位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结率较低。

网站关停整改工作不够规范。个别网站出现关停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如,一些网站申请暂时关停后未按期完成整改并开通运行,一些网站已申请关停超过半年但尚未完成迁移及关停工作,仍“带病运行”。

部分网站忽视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填报工作。从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数据看,一些地方、部门网站主管单位错报、漏报和未及时填报新版网站信息的情况依然存在。如,一些单位报送的网址与实际网址不一致,一些网站改版后未报送新网址,一些新建政府网站未在系统中填报,一些关停网站未及时更新状态信息。网站基本情况得不到真实反映,降低了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准确性,影响了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

网站安全防护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薄弱,管理责任不明,一些网站安全防护系统脆弱,甚至缺乏防病毒、防篡改、防攻击等基本防护措施,应用系统存在风险漏洞且未及时修复,易被黑客攻击,数据信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个别网站“四不”问题仍然存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政府网站常态化抽查中,共发现不合格网站350个(次)。不合格网站主要分布在5个国务院部门、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10个省(区、市)的14个政府网站在首次被通报不合格后整改不彻底,出现第二次被通报不合格的情况,占被通报不合格网站总数的4.2%。

个别单位被通报不合格网站数量较多。据统计,个别省份被通报的不合格网站超过30个(次),占被通报单位总数的2.8%;多数单位被通报不合格网站次数少于10个(次),占被通报单位总数的50.0%。各单位被通报不合格网站次数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和多个栏目为空白问题严重。据统计,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问题突出,占问题总数的40.0%。其次为多个栏目为空白问题,占问题总数的38.7%。站点长期无法访问、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分别占问题总数的11.5%和6.4%。被通报不合格网站问题类型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个别网站运维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种类较多。据统计,318个(次)网站因单一问题被通报不合格,占被通报网站总数的90.9%;30个(次)网站因两类问题被通报不合格,占被通报网站总数的8.6%;个别网站问题严重,同时存在首页面长时间未更新、多个栏目为空白、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等多类问题,占被通报网站总数的0.6%。

(二)普查工作开展趋势

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的政府网站主管责任,把办好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改进完善工作,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及时更新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对于新建、改版、关停的网站,要及时填报有关信息,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报漏报。

提升网站安全保障水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责任制,高度重视网信、工信和公安部门的网络风险预警,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安全监测,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

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要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定期公开抽查检查情况。公开抽查检查情况为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最新工作要求。甘肃省等部分地方政府也已明确提出建立网站抽查检查结果公开制度,要求各地区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结果,曝光问题网站名单,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如,海南儋州市商务局长因工作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其不作为行为被立案审查,成为我国首例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案例。甘肃省政府公开通报陇南、甘南、临夏3市州政府在网站管理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要求3市州政府责成政府办公室全面落实本区域网站管理主体责任,并向省政府办公厅作出深刻检查。

三、 夯实基础内容,网站内容建设日趋规范化

(一)加强政务公开信息资源梳理,编制政务公开清单,构建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以下目标: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又进一步指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统一标准,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初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同时还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国务院于2016年9月25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提出了阶段性目标:“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1、政府网站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平台作用

通过分析55号文内容,我们初步梳理出政府网站在政务服务建设方面发挥了“四个平台”的作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发布平台、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平台、政务服务曝光纠错平台。

一是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发布平台。55号文提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二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平台。55号文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是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平台。55号文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已经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国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

四是强化政务服务考核监督,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务服务曝光纠错平台。55号文提出,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通观55号文,我们不难发现政策文件目标清晰、要求明确、任务具体、措施精细,为各省(区、市)政府和各部门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确立科学的行动指南。

2、统一要求、多方协作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55号文明确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要求,同时也确定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底前实现全国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政务服务标准化。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应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实名用户标准化、线上线下支付标准化等,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精准化。按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政务服务便捷化。以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流程,提供个性化政务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创新办事质量控制和服务效果评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政务服务平台化。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支付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促进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公众和企业办事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政务服务协同化。运用互联网思维,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过程中,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作。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借助社会资源和智力,加快政务服务方式、方法、手段迭代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围绕政务工作和社会热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55号文针对政务服务的优化再造建设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明确指出,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提出,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也明确指出,要做好社会热点回应。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四、注重集约协同,政府网站发展逐渐智慧化

(一)坚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是保障政府网站持续发展的基础

1、推进集约化,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行政成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明确指出,推进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结构布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省(区、市)要建设本地区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地级市可单独建立技术平台。为保障技术安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网站可在3-5年内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国务院各部门要整合所属部门的网站,建设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文件明确提出了在新时期政府网站建设应当推进集约化建设,尤其是各省要建设本地区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就目前现实而言,基层政府单纯依靠自身条件是无法走出困境的,只有在省(市)级政府建立统一技术平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基层网站物力维护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重复投资、节省行政成本和计算资源,增强网站信息安全的统一保障能力。

2、推进集约化,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网站无力维护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指出,集约化建设全面启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基础薄弱、内容无法保障、安全隐患较大政府网站的清理关停力度。81%的省(区、市)出台有力措施,通过下发文件、推动试点等方式加快整合步伐,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四川省明确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安徽省提出用2—3年的时间,建成全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逐级推动政府网站向上迁移。贵州省过半数省直部门网站及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已迁移至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关停上移无力维护的政府网站20120个,减幅达30%。其中,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网站减幅达43%。

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从2016年第一季度的81.5%提升到第四季度的91%,全国政府网站运行和管理的面貌明显改善。

从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数据和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实践来看,通过集约化建设能够节省大量行政成本和计算资源,突破重复建设、数据孤岛、技术安全等当前阻碍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提升的三大瓶颈,而且对改善基层政府网站的运行和管理面貌,解决“不及时、不回应、不可用、不实用”等“四不”问题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坚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既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明确要求和工作部署,也是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提高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础。

(二)坚持政府网站协同化建设,是全面提升网上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

通过连续2年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全国政府网站运行和管理的面貌明显改善,“不及时、不实用、不回应、不可用”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网站普查达标合格只是“底线”,是基本要求和阶段性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创新提质才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要进一步构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互动、联动传播、考核问责五位一体的政府治理信息传播管理体系,打通政府网上履职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同时,也要进一步解决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切实提高网上服务能力,必须坚持协调、联动、共享、融合、协调的协同化建设理念,不断推动全国政府网站“守底线、上台阶”。

1、建立信息协调机制,加强网上网下融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指出,由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建立主管主办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统筹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业务部门要切实做好网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线下工作,使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同步考虑、同步推进。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在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的职能部门中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

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不能只靠网站运维机构的人员,需要建立网站管理机构与业务部门“共同办站”的联动机制,这样才能确保政府网站的信息来源于业务一线,才能使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保持同步。上述文件明确提出由办公厅(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建立主管主办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网上网下融合,确保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内容“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

2、加强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提升网站集群效应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文件指出,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应及时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定期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市县政府门户网站转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上级门户网站对部门网站和下级门户网站的资源整合;二是行业垂直管理部门网站之间的资源整合;三是地方相关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一级门户网站是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政府信息资源的总门户、总平台,对其下辖的各级各部门网站资源具有整合作用,应加强门户网站与下辖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对共性信息资源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个性信息资源加强整合,通过转载、链接、深度融合等方式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同时,地方有关部门网站之间也应当根据门户网站和业务职能的需求,就个性化服务栏目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资源整合,提供更及时、更实用的信息和服务。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指出,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指出,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以上文件均明确提出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但各级各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的优势,扩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范围,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还强调,要加强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的联动,既可以将政府网站的信息主动推送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也可以选用权威新闻媒体的重要信息和观点,在政府网站中合办专栏,丰富政府网站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力,从而提升网站的服务能力。

4、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促进部门业务协同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等问题一直困扰基层群众办事和企业创新。李克强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强调指出,要把解决困扰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全面梳理并简化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流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强调要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真正做到便民利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指出,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同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指出,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以上文件明确提出,为了解决地方和部门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存在的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必须要“推共享、促协同、网上办”。

一是“推共享”。当前存在的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今后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

二是“促协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办事部门要齐头并进、整体推进,在群众办事的哪一个环节出现服务“短板”,最终都会拖了办事效率的“后腿”。要促进办事部门办事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三是“网上办”。要积极适应“互联网+”的形势要求,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服务能力。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坚持政府网站智慧化建设,是提升政府网站用户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文件指出,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已经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

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文件强调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共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从而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唯一载体。因此,应坚持政府网站的智慧化建设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智慧化建设。政府网站的智慧化建设可包括智慧感知、智慧服务、智慧应用、智慧技术和智慧管理。

1、智慧感知

一是以用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建设易用性网站政府智慧门户网站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网站的功能设计应保证满足“大多数用户”的“大多数需求”,因此,现阶段政府门户在功能规划设计时,要关注用户需求与访问习惯,提升网站的易用性,主要体现在门户的栏目设置、版面布局、内容层次、浏览操作、搜索引擎等方面,能够符合用户的访问习惯,精准的找到所需服务资源。其中栏目和版面设计是用户最先感知到的服务终端,因此,智慧门户网站的栏目和版面应符合以下思路:

(1)以服务为主,突出重点和特色。新一代政府网站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主,强调服务关联和细分,突出展示重点服务;

(2)灵活布局页面,跳出三大定位思维定式。分解与重组传统政府网站内容和摆放顺序;

(3)减少具体信息展现,重在突出导航功能。首页面不一定展示很多具体信息,但是导航要清楚明确;

(4)创新展示方式。页面板块不一定排列展示,可采用切换、滚动等方式展示,充分利用Web2.0新理念,提升用户体验度。

二是聚焦不同类型用户的需求,建设个性化“市民主页”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政府网站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信息和服务资源。但对于个人而言,多数信息和服务都是“孤岛”和“烟囱”,彼此之间缺乏关联和整合,用户办事时,需要打开很多不同的网站、栏目和页面,登陆很多不同的应用系统,使用便捷性较低。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广州市等政府以市民为中心,整合重点领域服务资源,建立“市民主页”,每个市民注册后可以定制与自己相关的或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和服务。用户登录后,就可便捷的查询信息、办理事项、政民互动,而不需要在茫茫的信息海洋中查找自己想要的信息。目前,“市民主页”尚无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以个人为中心,与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身份信息绑定而建立的个人专属网页。市民可通过电脑、手机以及其他智能终端接入和操作,根据自己的需求、兴趣、爱好定制不同的内容和服务模块,实现个人信息查询、个性化信息获取、在线办理服务和政民互动等功能。这意味着,只要市民登录“市民网页”,就能办理社保、医疗、交通、水电煤气查询与缴纳等,还可通过“市民网页”实现对自己各类信息和服务的“统一管理”。

三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建设“两微一端”。通过开展技术优化、增强内容吸引力,提升政府网站页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政府网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有条件的政府网站可发挥优势,开展研讨交流、推广政府网站品牌等活动。

2、智慧服务

一是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建设智慧服务,首要任务就是要简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限、减少办理材料,从而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二是推进服务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三是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国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3、智慧应用

一是建设搜索型门户。随着政府网站的不断发展,政府网站及下级网站积累了越来越多的信息和服务资源,为政府网站提供更多的服务奠定了基础。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用户获取信息的难度有所增加,用户如何才能在信息海洋中快速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呢?一种方式是尽可能优化网站的框架结构,尽可能简洁清晰,但越来越多的用户习惯与使用搜索引擎。目前,多数政府网站都提供了站内搜索服务,但大多数政府网站的搜索结果以动态、新闻类信息为主,对用户实际办事的用途不大。而领先政府网站不断优化站内搜索引擎,将办事事项、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等服务类资源优先显示,方便用户办事。

二是建设智能问答。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政府网站积累了丰富的信息和服务资源,不仅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信息,还提供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以及12345、咨询投诉、市长信箱等丰富的互动渠道,极大方便了用户及时查看政府信息、获取政府服务、参与政民互动。但是,随着资源的日益丰富,用户获取信息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资源的利用价值和互动时效性发挥有限。总体来看,一般处理用户的来信大概需要5-10天,不太符合用户实时互动的潜在诉求。虽然有一部分需求是个性化的,必须依靠部门人工处理,但绝大多数的需求都是有标准答案的,完全有可能通过知识库实现自动问答。并且,经过大量分析发现,用户的多数问题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也符合“二八原则”,即80%左右的需求集中在20%左右的业务上。在此背景下,充分整合信息和服务资源,建立知识库,搭建智能互动平台,实现实时智能互动,是引领政府网站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4、智慧技术

一是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网站和其他系统单点登录。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二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PC与移动终端的互联互通。在信息传播和业务办理方面,不能仅仅依赖于传统的Web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目前正在作为一个新的入口,同时在构建新媒体门户时不能进行独立的烟囱式建设,而是要对各种媒体渠道进行统一设计和规划、信息一点编辑全渠道统一发布。新媒体交互平台旨在为客户提供交互和信息发布为一体的交互性门户,在功能方面系统能够提供微门户管理、智能消息路由、轻应用、微博管理、知识库、业务系统集成等功能。

5、智慧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政府网站管理和运维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的制度,是智慧门户网站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保障,建立政府网站管理和运维制度体系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结合职能和特色。由于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业务职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规范需要综合考虑各层级、各部门业务职能的特点来制定。二是结合网站发展阶段。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规范也需要不断更新,与网站发展阶段相适应。三是结合网站建设资源。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规范需要结合网站建设现有资源和工作人员水平来制定。四是结合民主意见建议。在制度规范起草审议环节上,要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提高其科学性。五是结合激励机制因素。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将使政府网站制度执行的效果愈加明显。

二是加强管理,建立运行监测平台,确保网站平稳安全。按照《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等文件要求,搭建智慧门户网站运行监测平台要满足以下功能需求,可用性监测、性能监测、安全漏洞扫描、暗链监测、伪链监测、错别字监测、网站更新情况监测、栏目更新情况监测、办事服务规范性监测等。

三是采用量化手段,深入分析用户行为,优化改进网站当前,基于用户行为进行量化分析,为网站改进优化提供支撑,成为大数据时代下政府网站建设的主要规律。智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也将充分应用用户行为分析系统,实现用户属性分析、用户行为分析等基本功能,通过行为分析数据对网站的版面、栏目架构、页面展现等进行实时的优化改进。